哇,所長ㄟ!—台大教授學術水準之研究一
王裕民
斯斯有兩種,台灣大學的爛教授也有兩種:一種是佔著毛坑不拉屎,卡著位子佔盡便宜;另一種則是佔著毛坑偶而拉點屎,但卻拉出又臭又爛的屎!雖然俗話說的好:有拉總比沒拉好。但不好好拉屎還是有錯!
前者,因為不拉屎,所以直接點名即可;後者,必須證明他不好好拉屎,故本文便是要來證明不好好拉屎的台大教授!
哇,所長ㄟ!---台大教授學術水準之研究一
前言
國立台灣大學藝術史研究所代理所長陳葆真教授,連續三年在所內期刊《美術史研究集刊》上發表〈南唐烈祖的個性與文藝活動〉(第二期,民84)、〈南唐中主的政績與文化建設〉(第三期,民85)、〈藝術帝王李後主(一)〉(第四期,民86)等三文,以介紹南唐三主。三文雖長篇大論,但事實上卻聊無新意沿襲舊說,且忽視前人的研究成果。更嚴重的是,三文發生諸多荒謬的錯誤,已達「瑕能掩瑜」的地步。基於知識份子尋求真理的原則下,故撰本文以辨誤糾正之,最後並作評論。
烈祖部份 辨誤一
頁29云:
後主二度派徐鉉入汴求太祖緩兵。徐鉉力辯南唐事宋殷懃,毫無過失。但宋太祖乾脆回答:「不須多言,江南亦有何罪?但天下一家,臥榻之側,豈容他人鼾睡?」
17註17云:
太祖回徐鉉這段話,不見於馬令,《南唐書》,而見於王稱,《東都事略》(台北:中央圖書館重印,1990),冊1,卷23,李煜傳,頁402。
據本人檢索宋代史料,目前發現最早記載宋太祖的名言:「臥榻之側,豈容他人鼾睡?」,乃是北宋初年楊億(974~1020)的《楊文公談苑》(大陸學者李裕民所輯本)。而王稱上《東都事略》乃於南宋淳熙十三年(1186),引用史料孰優孰劣當可自知!
辨誤二
頁30云:
太平興國三年(978)七月七日,太宗遣人祝賀後主四十二歲生日,賜酒,以牽機藥酖殺後主,葬之於洛陽北邙山,並追封為吳王。南唐舊臣徐鉉奉太宗之命為後主寫了墓誌銘。
19註19云:
銘文見徐鉉,《騎省集》,四庫全書,冊1085,卷29,〈大宋左千牛衛上將軍追封吳王隴西公墓誌銘並序〉,頁221~223。
「陳文」稱李後主被宋太宗毒死於七月七日,史料來源則是徐鉉為李後主所撰的墓誌銘,但事實上,墓誌銘並不是這樣說的。其原文是「太平興國三年秋七月八日遘疾,薨於京師里地,享年四十有二。」所以,徐鉉墓誌銘明明寫著李後主死於七月八日,且是因疾而死!
陳氏在〈後主〉一文亦稱後主「慘遭酖毒」(頁44)、「被酖而死」(頁47)、「慘死」(頁48)。按李後主死亡原因有二說,一是病死,二是被太宗毒死。記前者的有不但有南唐舊臣徐鉉寫的墓誌銘,還有北宋龍袞的《江南野史》和馬令的《南唐書》;後者則始自南宋王銍的筆記小說《默記》(成書於紹興年間)。對於這兩種說法,阮廷卓早就撰〈李後主之死〉一文詳辨之,認為李後主被宋太宗毒死乃不可信之事。又大陸學者任爽《南唐史》一書,亦對此事有所探討,同樣亦採此說。事實上,由各種角度及史料來分析,後主病死之說是較為可信且合理的,亦為一般學界所接受;而野史之說謬誤處甚多,故不可採信。
辨誤三
頁30提及南唐白鹿洞「書院」時云:
其次再看書院的設立,以廬山的白鹿洞書院為代表,根據畢沅的記載……
22。註22云:
畢沅,《續資治通鑑》,卷9,太平興國五年(980)事,頁250。
「陳文」屢次提及南唐時廬山設有「白鹿洞『書院』」,這是不正確的。按烈祖昇元四年
(940)在白鹿洞所設立的,乃是由政府所創辦並任命官員主持,以及設置學田供給學生的官學,當時稱為「廬山國學」或「白鹿國庠」,是和國子監具有同樣性質的學校。
南唐「廬山國學」是宋朝「白鹿洞書院」的前身,但正式稱作「白鹿洞書院」則大約遲自南宋時,所以在「陳文」論及南唐時的「廬山國學」時,不該屢屢以「白鹿洞書院」稱之,因為兩者的性質上並不相同。
又首先提及南唐設有「廬山國學」的,據史料記載乃是北宋陳舜俞的《廬山記》
(作於神宗熙寧五年,1070)。之後亦多見於宋人作品,如朱熹〈白鹿洞牒〉與王應麟《玉海》等,而「陳文」卻捨此不用,引用清人作品,實屬不當!(對於白鹿洞書院的探討,文章及專書甚多,與以上有關的主要可參見李才棟,〈關於白鹿洞書院史實的若干質疑〉,《江西教育學院學刊》1983年第一期,頁15~21;李弘祺,〈精舍與書院〉,《漢學研究》第十卷第二期,頁307~332。)
辨誤四
頁32,註釋28云:
關於烈祖的出身,有兩種說法:一般都說他是江蘇徐州人,如鄭文寶,馬令,陸游,司馬光等人,見前揭書,但另一說,以為他是湖州安吉人,本姓潘,見《吳越備史》;又有後人懷疑他本不姓李,是為冒唐朝王室之後才冒姓李等等,詳見夏承燾,《南唐二主年譜》(臺北:文海出版社,1974重印),頁1~2。此處延用鄭文寶,《江表志》,四庫全書,冊464,卷1,頁132所記。因鄭文寶為南唐舊臣,對於史實應較明瞭。
按關於烈祖的籍里,並非只有兩種說法,而是三種!即《舊五代史》所記載的
:「李弁。本海州人。」南唐烈祖是海州人的說法,乃是諸說中最為可信的一種,原因一是《舊五代史》成書極早,取材多自實錄,薛氏此說大概便是來自《南唐烈祖實錄》;原因二則由《江南餘載》、《江南野史》及《釣磯立談》所記載的幾事可證:
《江南餘載》云:「烈祖嘗以中秋夜翫月延賓亭,宋齊丘等皆會。時御史大夫李主明面東而坐,烈祖戲之曰:『偏照隴西。』主明應聲曰:『出自東海。』皆以帝之姓為諷也。」
《江南野史》云:「初有禪代之志,忽夜半寺僧撞鐘,滿城皆驚。逮旦召問,將斬之,云:『夜來偶得月詩。』先主令白,乃曰:『徐徐出東海,漸漸入天衢,此夕一輪滿,清光何處無。』先主聞之,私喜而釋之。又天祐中,諸郡童謠云:『東海鯉魚飛上天。』東海,徐氏之望;鯉與李姓音同也。天時人事,冥符有如此者也。」
李主明、寺僧與童謠所說的「東海」,即「海州」另稱!故烈祖的籍里當以《舊五代史》最為可信。
「陳文」認為「鄭文寶乃南唐舊臣,對於史實應較明瞭。」故採用《江表志》之說,以李弁為徐州人,此種論點根本不能成立!按徐鉉與鄭文寶同為南唐舊臣,為何兩人之書記烈祖之世系,會有不同的說法?(前者記其為「唐憲宗子建王恪之裔」,後者則記其為「唐高祖子鄭王元懿之裔」,但事實上,兩者皆是不可信的!何以如此?臣為君諱是也!)
由上可知,「陳文」以為南唐烈祖李弁的籍里只有兩種,然後又以錯誤說法當作真正史實,而其所漏掉的說法反而是正確的說法,豈不可笑?(對於南唐烈祖的身世與籍里,任爽《南唐史》一書之〈李氏家世之謎〉有詳細考證。)
辨誤五
頁37,據《資治通鑑》所作之烈祖大事年表云:
後晉高祖天福二年(937):十月,齊王徐誥即皇帝位于金陵,改元昇元,國號唐。……。(卷281,頁9182。)
後晉高祖天福四年(昇元三年,939):正月,唐祖復姓李,立唐宗廟,不上尊號,又不以外戚輔政,宦者不得預事。此皆他國不及之策。(卷282,頁9197~98。)《資治通鑑》記載徐知誥改國號為唐早於復姓李,兩事並相隔兩年之久,這是非常不合常理的。按馬令《南唐書》及《新五代史》二書皆云徐知誥於昇元二年復李姓,然後再改國號為唐。
1952年,江蘇揚州西郊出土南唐姚嗣駢墓誌,現藏於江蘇揚州博物館,並收錄於《隋唐五代墓誌匯編—江蘇山東卷》。由誌文第二十一行之「(昇元)二年,上以運復宗枝,禮成郊祀」一句可知徐知誥復李姓,稱國號為唐皆發生於昇元二年,所以《資治通鑑》記載兩事不但年代錯誤,並且順序顛倒!(見李之龍,〈南唐姚嗣駢墓誌初考〉,《東南文化》1995年第一期。)
辨誤六
頁43,論及烈祖時南歸之士云:
又我們根據馬令和陸游的《南唐書》諸列傳資料,歸納得知當時來歸江南的人
,最多是來自江北,包括山東、河南、陝西和山西;此外也有四川、福建和廣東地區的人。來自山東的譬如潘處常、史虛白、劉彥貞、高越、盧文進、孫忌
、韓熙載、潘佑和李廷珪父子;來自河南的包括王彥儔、朱元、李平、張延翰
;來自陝西的有常夢錫;來自山西的有張易;來自四川的有陳曙;來自福建的有陳貺、江文蔚、游簡言;來自廣東的則有陳陶等人。
此段謬誤之處甚多,以下一一指出:
1.潘處常和潘佑父子為河北人,非山東人!
潘處常和潘佑乃父子,是幽州人(河北),並非山東人!不論陸游《南唐書》,或是《全唐詩》、《全唐文》、《全五代詩》、《十國春秋》皆已明言之。
陸游《南唐書》卷13云:「潘佑,幽州人,祖貴,事劉仁恭為將,守光殺之。父處常,脫身南奔,事烈祖為散騎常侍。」潘佑祖父劉貴事劉仁恭為將,後被其子劉守光所殺。按劉守光於後梁乾化三年(913)為晉軍所俘,次年被斬,故潘處常南奔至晚不超過此年,時距烈祖代吳自立(937),尚早二十四年之遙!
又馬令與陸游二人之《南唐書》皆云潘佑三十六歲卒,而歐陽修《新五代史》則記潘佑卒於宋太祖開寶六年(973),故潘佑當生於南唐烈祖昇元二年(938),且出生於揚州當地,是故晁公武《郡齋讀書志》卷18才會稱潘佑為「金陵人」。
由以上考證可知,潘氏父子為河北幽州人,非山東人;而潘佑之父潘處常早在烈祖代吳前二十餘年便已經南奔,且潘佑更是出生於南唐當地,並未「來歸」!(有關潘佑籍貫之探討,參見吳在慶,《唐五代文史叢考》,頁85。)
2.江文蔚為山東人,非福建人!
馬令《南唐書》記江文蔚為「許人」;陸游《南唐書》則稱其為「建安人」。按徐鉉《徐公文集》卷18有〈翰林學士江簡公集序〉一文,乃是徐鉉為江文蔚文集所作的序文,序中言「濟陽江公」,故江文蔚應為山東人才是,並非福建人!
3.高越為河北人,非山東人!
馬令《南唐書》、鄭文寶《南唐近事》記「燕人」;陸游《南唐書》則記「幽州人」。
4.盧文進為河北人,非山東人!
馬令《南唐書》、吳任臣《十國春秋》記「范陽人」;陸游《南唐書》則記「幽州人」。
5.陳陶為福建人,非廣東人!
馬令《南唐書》記「世居嶺表」;《釣磯立談》與吳任臣《十國春秋》記「劍浦人」;龍袞《江南野史》記「嶺表劍浦人」。陸游《南唐書》記「嶺南人」。
6.劉彥貞其父時便已南歸吳國!
劉彥貞為吳國功臣劉信之子,早在吳太祖時便已南歸。
7.游簡言其父時便已南歸吳國!
游簡言為吳臣游恭之子,早在吳國初年便已南歸。
8.李平在中主時才南歸!
見馬令《南唐書》卷19;陸游《南唐書》卷13;《十國春秋》卷24。
9.朱元在中主時才南歸!
見馬令《南唐書》卷19;陸游《南唐書》卷12;《十國春秋》卷24。
10.陳曙與陳貺皆非烈祖時來歸,亦非「人才」!
陸游《南唐書》記陳曙「唐末避地淮南」;記陳貺云「隱於廬山四十年」。兩者皆非烈祖時南歸之士。且二人皆為隱士,和來歸江南的人才有何關係?
11.吳國時便已南歸之士
史虛白、韓熙載、高越、盧文進、江文蔚、孫忌、常夢錫、王彥儔、張延翰、劉彥貞等人都是在吳國時便已南歸!
由以上證據可證明,「陳文」這部份根本是在瞎掰與胡扯!不但搞錯多人籍貫,亦不細辨以上諸人的來歸時間,大部份早在吳國時便已來歸江南,有的則是在南唐中主時才南歸,有的更是出生在南唐時。事實上,檢視史料,以上等人確實在南唐烈祖時南歸的只有張易、陳陶等人而已!
辨誤七
頁
43,引《全唐文》中的〈旌張義方直言詔〉,以證明烈祖對來歸人才的取捨。
按張義方,陸游《南唐書》卷10有傳,然稱其「不知其所以進」,而檢視諸史料,亦不可考其籍貫。既不能證明其為來歸之士,故陳文以此詔為例,應屬不當!
中主部份
辨誤一
頁60云:
至於與契丹的外交,雖然保持友好,甚至還可能結過姻親;
81但是兩國的關係卻被後周的反間計所破壞。保大十二年(955),契丹派使者到南唐,回程路上,被後周派刺客謀殺,嫁禍南唐。從此,契丹與南唐外交斷絕。82因此,當保大十四~十五年(957~958)南唐與後周交兵正激烈時,雖然中主兩度派人渡海求契丹支援,但是契丹都未相助。83註82云:
見陸游,《南唐書》,列傳卷15,頁84;又見司馬光,《資治通鑑》,卷294,
頁9606。
註83云:
見司馬光,《資治通鑑》,卷292,頁9541;卷293,頁9562。
保大十二年為西元954年,非955。又註83引《資治通鑑》二事,皆發生於後周顯德三年,即保大十四年(956),非957~958。
按南唐與契丹因後周離間而斷交一事所發生的年代,司馬光《資治通鑑》與陸游《南唐書》有所出入,「陳文」既引用二書,當已發現此中差異。但「陳文」不但不加以辨析,反而採用錯誤說法,將此事倒果為因,實屬荒謬,現考辨如下。
陸游《南唐書》記契丹使者被後周派人暗殺一事於南唐保大十二年(954);但司馬光《資治通鑑》卻記此事發生於後周顯德六年(959)十二月。兩者相差四年之久,故不可不辨。
《資治通鑑》卷294,頁9606云:
契丹主遣其舅於唐,泰州團練使荊罕儒募客殺之。唐人夜宴契丹使者於清風驛,酒酣,起更衣,久不返,視之,失其首矣。自是契丹與唐絕。罕儒,冀州人也。
《南唐書》卷18,頁84則云:
保大十二年,述律遣其舅來,夜宴清風驛,起更衣,忽仆于地,視之失其首矣。厚賞捕賊不得,久乃知周大將荊罕儒知契丹使至,思遣客刺之以間唐。
欲解決此一迷團,唯有從其他線索下手。《資治通鑑》云「泰州團練使荊罕儒」
,《南唐書》云「周大將荊罕儒」,則荊罕儒為後周大將明矣,但泰州乃屬南唐之地,何來「泰州團練使荊罕儒」?
事實則是泰州一地在保大十四年(956)二月才淪陷於周人之手,三月南唐復之,但到了隔年(957)十二月又失之。故保大十二年是不可能出現「後周泰州團練使荊罕儒」的,後周顯德六年才有可能!《宋史‧荊罕儒傳》亦明確記載荊罕儒於顯德五年(958)三月任命為泰州團練使,由此可知,《資治通鑑》的記載才是較有根據的。
此外,宋朝葉隆禮的《契丹國志》一書,亦記載此事,同樣記為後周顯德六年之事。
若按照「陳文」之說法,南唐與契丹兩國在保大十二年「外交完全斷絕」,何以南唐在保大十四年還要兩次向契丹求援?這豈不自相矛盾?
又「陳文」云:「南唐與後周交兵正激烈時,雖然中主兩度派人渡海求契丹支援,但是契丹都未相助。
83」註釋83則記其史料來源為《資治通鑑》卷292與293。經查原書,卻發現事實根本不是如此。卷292記載:「唐主遣人以蠟丸求救於契丹。壬辰,靜安軍使何繼筠獲而獻之。」明明是說南唐遣使以蠟丸向契丹求援,但使者與蠟丸卻被後周軍隊所獲,何來「契丹都未相助」之語?
辨誤二
頁66,註釋117云:
參見臺靜農,〈書宋人畫《南唐耿先生煉雪圖》之所見〉,《中外文學》,1975,3卷8期,頁8~17。據臺先生所述,此圖今藏台北故宮博物院,但作者遍查《故宮書畫錄》而未得。然就風格而言,此畫似應為明代以後畫家作品。
按此畫明明著錄在《故宮書畫錄》(1956),中冊,卷五,頁121。以及增訂本(1965)
,第三冊,卷五,頁133。不知陳老師為何「遍查而未得」?又此畫圖版可見於《故宮書畫圖錄》(1989),第三冊,頁51。
辨誤三
頁66,論及李璟文章云:
中主的文章傳世的有十二篇,收於清嘉慶十九年(1814)敕編的《欽定全唐文》中。
註釋119云:
見《欽定全唐文》,冊3,卷128,頁1613~1617。又據謝世涯在他的《南唐李后主詞研究》(上海:學林出版社,1994),頁8中指出管效先的《南唐中主文集》中收了17篇。但因作者不曾見過管書,因此無法在此論辨,姑存此記。
我也沒見過管效先的《南唐中主文集》,但我卻知道他的十七篇從何而來!按清朝陸心源曾為《全唐文》做過補編,即《唐文拾遺》,刊刻於光緒14年(1888)。
其卷11便收錄了南唐中主李璟的五篇遺文,分別是〈賜陳況手札〉、〈賜周繼諸金鋤手札〉、〈答喻儼等手札〉、〈讓太子表〉、〈賜宋齊丘書〉。
辨誤四
頁67,說明《全唐文》中,所收錄中主文章的行文時間時云:
〈謝遣王崇質等歸國表〉,〈請令鍾謨歸國表〉都成於保大十四年春正月。
按〈謝遣王崇質等歸國表〉作於保大十四年(956)三月,見《十國春秋》卷16;〈請令鍾謨歸國表〉作於顯德五年(958)八月,見《資治通鑑》卷294與《十國春秋》卷16。
辨誤五
頁74云:
廬山國學又稱白鹿洞學館,設於烈祖昇元四年(940),為當時講學、授徒、和作育人才的書院。
163註63云:
據劉承幹,《南唐書補注》,卷15,頁6a~b。……。
錯誤原因同烈祖部份之辨誤三,一為不該稱作書院,二是引書不當。
辨誤六
頁75記南唐科舉一事云:
中主時期選拔人才最重要的措施之一,便是在保大十年(952)正式開始舉行貢舉
,此後定期舉行,直到南唐滅亡那一年(975)為止。在此之前已有初步的考試方法,施行於烈祖時代和中主早期。那便是獻書和考試這兩種方法合用。
按南唐初年時所採取的取士之法,並非如「陳文」所說的,只有先上書言事,然後再加以考試的方法,尚有明經與明法等科,此見陸游《南唐書》〈徐鍇傳〉:「昇元中,議者以文人浮薄,多用經義、法律取士,鍇恥之杜門不求仕進。」由此可知,烈祖時常以經義與法律等科來取士,所以不只有上書言事再考試的管道!
雖然據《資治通鑑》與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等書得知南唐真正有制度性的施行科舉,乃是在元宗保大十年(952)。但事實上,在此之前南唐應該便已開始舉行,此由〈徐鍇傳〉所言烈祖昇元中以經義、法律取士可作為旁證,因為這即是科舉眾多科目中的明經科與明法科。
馬令《南唐書》記李徵古:「昇元末,第進士。」記郭昭慶之父郭鵬:「保大初進士。」陸游《南唐書》記陳起:「昇元中,以進士起家。」《十國春秋》記汪煥:「開國時第進士」對以上史料的判讀,學者皆認為南唐初年時已有科舉之設
,但對於其內容則有不同看法:任爽《南唐史》肯定南唐烈祖時已經設置科舉,但無深論;鄭學檬《五代十國史研究》認為烈祖時的科舉尚未制度化,而上書言事則類似「制舉」,亦即兩者為不同的科目;伍伯常〈南唐進士科考述〉一文則認為上述的南唐初登第進士,其來源便是因上書言事再考試的文人,亦即這種考試方法便是科舉項目中最重要的科目「進士科」。
無論如何,南唐初年的取士之道都不止「陳文」所云的,只有上書考試之法而已!而既然科舉之設置乃是南唐歷史上極為重要的課題,就當有所深論,而不該只是沿襲舊說,誤導讀者!(關於南唐的科舉,可參見〈南唐進士科考述〉一文。)
辨誤七
科舉終於在南唐實行。此後,一直到南唐滅亡的二十二年之間(953~975),總共舉了十七次貢舉,選舉進士九十三人。
174在這種情況下選拔出來的南唐較有名的進士,在中主朝有江為、郭昭慶、何喬、張洎、宋貞觀、和徐鍇;後主朝則有舒雅和丘旭等人。175註釋174云:
進士人名,據《江南通志》載十名,《江西通志》載七名,見劉承幹,《南唐書補注》,卷3,頁22a~b,及卷15,頁8~11a;南唐又設有童子科,見同書。又參見無名氏,《南唐史》,頁181~196,〈貢舉條〉。
註釋175云:
諸人傳記,見馬令,《南唐書》卷14,頁59~62;卷22,頁88;卷23,頁93。
此段謬誤頗多,以下逐一說明。
1.南唐正式實行貢舉乃是在中主保大十年(952),後罷一年,至十二年(954)才又
開始舉行,直至開寶八年(975)為止,故共有二十四年。(扣掉停止一年則為二
十三年。)
2.以上原始史料出自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卷十六,「陳文」註釋引用不當。
3.江為並非進士!
按馬令《南唐書》卷14明明記載江為:「……乃詣金陵求舉,屢黜于有司,為怏怏,不能自己。欲束書亡越,而會同謀者上變,按得其狀,伏罪。」此事亦見陸游《南唐書》卷15與《江南野史》卷8,江為屢次應舉受挫,後以謀叛而被誅。故根據史料,何來江為乃中主時進士?「陳文」謬矣!
4.郭昭慶非進士!
馬令《南唐書》卷14云:「昭慶博通經史,擬《元經》作《唐春秋》三十卷,著《治書》五十篇,皆引古以勵今。獻之,為左右所沮,俾就舉進士,昭慶不平,復上書曰:『臣所述皆先聖之遺旨,以懲勸褒貶為任,其餘摘裂章句,補綴雕虫,臣自少恥而不為。』因得召對,補揚子尉,不受,復歸禾川。」
郭昭慶傳亦見陸游《南唐書》卷15與《十國春秋》卷28。根據上文語意,乃是郭昭慶獻書於元宗,但為左右所阻止,並叫他去參加貢舉,但昭慶卻以考試乃「餘摘裂章句,補綴雕虫,臣自少恥而不為」,因而大感不平並上書抗議,才得到中主的召見。是故郭昭慶根本未參加過貢舉,亦非進士!
5.是「伍喬」,非「何喬」!
見馬令《南唐書》,卷14;陸游《南唐書》,卷15。
6.徐鍇疑非進士!
馬令《南唐書》記徐鍇「與兄徐鉉有大名於江左,鍇第進士。」陸游《南唐書》則云其:「昇元中,議者以文人浮薄,多用經義、法律取士,鍇恥之杜門不求仕進。鉉與常夢錫同直門下省,出鍇文示之,夢錫賞愛不已,薦於烈祖,未及用而烈祖殂。元宗嗣位,起家秘書郎。」
前者指其第進士;後者則云不求仕進,中主即位時才「起家秘書郎」。按南唐率以秘、校之職授予非經科舉應第的士人,徐鍇既以秘書郎起家,故應不是由科舉入仕才是。(對於徐鍇是否中第一事,參見伍伯常,〈南唐進士科考述〉,《漢學研究》第十五卷第一期,頁135~137。)
辨誤八
頁82,引吳任臣《十國春秋》,卷15云:
昇元二年(938)……是歲契丹主之弟東丹王亦遣使以羊馬入貢……八月契丹王遣梅里衲盧來聘……於是翰林院進《二丹入貢圖》。詔中書舍人江文蔚作贊以美之。
按《十國春秋》的原文乃是:
八月戊寅,升洪州瀟灘鎮為清江縣,不隸州。丁亥,契丹主遣梅里衲盧來聘。
九月……。冬十月……。十二月……。是歲,契丹主之弟東丹王亦遣使以羊馬入貢,別持羊三萬口、馬二百匹來鬻,以其價市羅紈茶藥。於是翰林院進二丹入貢圖,詔中書舍人江文蔚作贊以美之。
故由上可知,陳教授將此文任意「排列組合」,擅改史書!
後主部份
辨誤一
頁43~44,引元朝楊維楨〈正統辨〉一文,引文來源據註釋3云:
文見周在浚,《南唐書注》(1695序),嘉業堂刻本,卷4,附錄,頁21a。
按楊維楨(1296~1370)有文集《東維子集》,但不論元刻本或明刻本皆無收錄〈正統辨〉一文(作於至正三年,1343),直至清初編《四庫全書》時才將此文收入文集。但此文最早乃見於元末陶宗儀(1316~1403)的《輟耕錄》卷3,以及明初貝瓊(?~1379) 為其所作的〈鐵崖先生傳〉(《貝先生文集》卷2)。是故若要引用楊維楨此文,當以引此二書為佳。(可參見王德毅,〈從宋史質談到明朝人的宋史觀〉,《台大歷史學報》第四期,頁221~234;以及饒宗頤,《中國史學上之正統論》一書。)
辨誤二
頁
44云:楊維楨和陳霆的這種看法,影響了明、清之際的史家如吳非三、李清、丘鍾仁等人。他們都認為南唐才是承繼大唐的正統皇朝。
6註釋六云:
吳非三(山賓)作《唐傳國編年圖》;李清(映碧)作《南唐書年世總釋前論》;丘鍾仁作《南唐承唐統論》。他們都以南唐為正統。可惜這些書都已失傳。此據周在浚,前引書,凡例部份所引。又見劉承幹,《南唐書補注》(序:1795),嘉業堂刻本,卷17,頁33a。
此處「陳文」鬧了大笑話!是「吳非」而不是「吳非三」;他所寫的是《三唐傳國編年》,而不是《唐傳國編年圖》!這本書也未失傳,收於《叢書集成續編》
(貴池先哲遺書)之中!陳教授誤將周在浚《南唐書注》中引的的「吳非三唐傳國編年圖」斷成「吳非三,唐傳國編年圖」,然後又說此書失傳,一錯再錯,實在有愧古人。
又吳非〈唐傳國編年圖〉、李清〈南唐書年世總釋前論〉與丘鍾仁〈南唐承唐統論〉,三文都是文章篇名,非書名!三文在周在浚《南唐書注》一書中的附錄部份都有轉引,不知「陳文」何來「可惜這些書都已失傳」之語?
明末李清曾著《南唐書合訂》一書,〈南唐書年世總釋前論〉便是收錄在此書之中。此書因乾隆編《四庫全書》時被查禁銷毀,故罕見刊本,但今日北京圖書館、北京故宮博物院圖書館,以及杭州大學圖書館等皆仍藏有此書。此外,《清代禁書知見錄》的作者孫殿起亦見過此書。所以此書根本未「失傳」!(見《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》與〈故宮藏禁毀書錄〉,《故宮博物院院刊》1997年第3期,以及《杭州大學圖書館善本書目》。)
又註釋最後一句「又見劉承幹,《南唐書補注》(序:1795),嘉業堂刻本,卷17,頁33a」亦錯,應該是「卷18,頁4a」!
陳教授將「吳非」誤作「吳非三」,然後將文章篇名誤作書名,又將明明存世的著作說成已經失傳,最後連引用書籍的卷數頁數都搞錯,一條註釋錯那麼多,實在令人佩服!
辨誤三
頁
46云:
據陸游的記載:後主「廣顙豐頰、駢齒、一目重瞳子」。他的畫像當時已有多種,
多出於南唐著名的院畫家之手,其中周文矩曾畫過他的三幅肖像。南唐亡後,這些肖像全部沒入北宋秘府收藏。宋神宗曾見過一幅。據說神宗當時很感動,後來皇后有孕,生下徽宗,即為李後主轉世。
15註
15云:此為宋人報應觀,參見周在浚,《南唐書注》,前引書,卷
3,頁35b。
怪哉!既言宋徽宗乃李後主轉世之說出於宋人報應觀,卻引清朝人的著作來證明?事實上,此說確是出於宋人之報應觀,因為在宋朝人的著作,如《貴耳集》與《養痾漫筆》等筆記小說便已出現。「陳文」捨此不用,亦屬不當!
辨誤四
頁
50云:為表竭誠及慎重,後主幾度派自己的弟弟入貢:開寶元年及四年(968,971)二度派從謙貢宋。四年,再度派從善使宋。……開寶七年(974),他又派從鎰入貢。
按後主第一次派從謙使宋,並非開寶元年,而是開寶二年!此錯誤亦出現在頁
54的「後主入貢北宋簡表之中」。據此條簡表所稱的文獻來源乃是夏承燾《南唐二主年譜》,再檢夏書,確有此條(開寶元年六月己丑),其下註史料來源則為李燾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。再檢李書,卻發現此事《長編》明明記載於開寶二年六月己丑,故夏書錯,「陳文」也跟著錯!
(《宋會要》蕃夷七之三,頁7841,亦載此事。)
「陳文」一再引用現代人的著作,卻忽略時代最早的史料,這正是「陳文」最大的荒謬之處。
辨誤五
頁
51~52言中主與後主入貢一事云:……這種作法開始於中主時期。個人檢視史料,得知中主入貢後周六次,而後主入貢北宋則至少也有二十次,謹在此列表說明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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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中主入貢後周,並不止六次!根據「個人檢視史料」,結果得知至少應有十四次之多!此外,「陳文」所製作的表格亦多有錯誤及應補充之處。現列表如下:
時間
使臣
性質
物品
文獻
1
保大十四年二月
956
鍾謨
李德明
入貢
犒軍
1.金器千兩
銀器五千兩
錦綺綾羅二千匹
御衣犀帶茶藥
2.牛五百頭
酒二千石
舊史116:1542
通鑑292:9539--40
陸書2:12
十國16:224
2
保大十四年三月
956
孫晟
王崇質
入貢
金一千兩
銀十萬兩(A)
羅綺二千匹
舊史116:1543
通鑑293:9545
—46陸書2:13
十國16:225
3
交泰元年三月
958
陳覺
犒軍
羅縠紬絹三千匹
乳茶三千斤
香藥犀象
(B)
舊史118:1569
通鑑294:9580--81
陸書2:13
十國16:229
4
(C)
交泰元年三月
958
馮延巳
田霖
入貢
銀十萬兩
絹十萬匹
錢十萬貫
茶五十萬斛
米麥二十萬石
舊史118:1571
通鑑294:9582
十國16:229
—230
5
(D)
交泰元年三月
958
徐遼
尚全恭
買宴
錢二百萬
舊史118:1571
通鑑294:9582
十國16:230
6
(E)
顯德六年六月
959
從善
鍾謨
入貢
不詳
通鑑294:9599
十國16:232
7
建隆元年三月
960
不詳
入貢
(賀登極)
(賀長春節)
(F)
絹二萬匹
銀萬兩
御服、金帶
金器一千兩
銀器五千兩
綾羅錦綺一千匹
會要7840
陸書2:14
長編1:10
宋史1:5
—6十國16:233
8
(G)
建隆元年七月
960
不詳
入貢
(賀平澤潞)
白金
長編1:20
宋史1:6
—7十國16:233
9
建隆元年七月
960
龔慎儀
入貢
乘輿服飾
會要7840
陸書2:14
長編1:20
宋史1:7
十國16:233
—3410
(H)
建隆元年八月
960
不詳
入貢
(賀平澤潞)
金器五百兩
銀器三千兩
羅紈千匹
會要7840
宋史1:7
11
(I)
建隆元年十一月
960
嚴續
犒師
不詳
陸書2:14
長編1:28
宋史1:8
十國16:234
12
(J)
建隆元年十一月
960
從鎰
馮延魯
朝貢買宴
金玉、鞍勒
銀器、兵器
陸書2:14
長編1:28
宋史1:8
十國16:234
13
(K)
建隆二年一月
961
不詳
入貢
(賀長春節)
御衣、金帶
金銀器皿
會要7840
長編2:39
14
(L)
建隆二年閏三月
961
不詳
入貢
(謝恩賜生辰)
金器二千兩
銀器萬兩
錦綺二千段
會要7840
長編2:42
宋史1:9
⊙疑第八次與第十次重複。
- 《舊五代史》、《資治通鑑》、《十國春秋》皆云「十萬兩」。陸游《南唐書》則無載此數字。
- 《舊五代史》卷118,頁1569記載。
- 馮延巳入貢一事,《舊五代史》、《資治通鑑》、《十國春秋》、陸游《南唐書》皆記作交泰元年三月之事,「陳文」作八月謬矣!據「陳文」引史料來源為「陸書2:13」與「夏譜33」,但經查原書,「陸書」亦記三月,「夏譜」則無載月份,故不知「八月」如何而來?
- 馮延巳和徐遼入貢皆在交泰元年三月,但非同日,一為「丙午」,一為「辛亥」,故算作兩次。
- 「陳文」未記。
- 《十國春秋》卷16,頁233記載
- 「陳文」未記。
- 「陳文」未記。
- 「陳文」未記。史1:
- 「陳文」未記。
- 「陳文」未記。
- 「陳文」未記。
上表採用資料:
舊史—薛居正,《舊五代史》(中華書局標點本)
通鑑—司馬光,《資治通鑑》(中華書局排印本)
長編—李燾,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(中華書局點校本)
陸書—陸游,《南唐書》(四部叢刊本)
宋史—脫脫等,《宋史》(中華書局標點本)
十國—吳任臣,《十國春秋》(中華書局標點本)
辨誤六
頁
51~52的後主入貢北宋簡表按後主入貢北宋亦不止二十次!此外,「陳文」所做簡表亦有所錯誤。
補充處:
- 乾德二年十二月有一次,見《宋史》,卷1,頁18。
- 乾德三年十月有一次,見《十國春秋》,卷17,頁244。
- 乾德四年五月有一次,見《宋史》,卷2,頁24;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,卷7,頁170。
- 乾德四年七月有一次,見《宋會要》,蕃夷四之六三,頁7745。
- 開寶八年十月有一次,見《宋史》,卷3,頁45;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,卷16,頁348。
錯誤處
- 第1條,應為「九月」,非「八月」!見《宋會要》,蕃夷七之一,頁7840;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,卷2,頁53。
- 第11條,應為「開寶二年」,非「元年」!見辨誤三。
- 第14條,應為「三月」,非「月不詳」!見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,卷12,頁263。
- 第18條,應為「茶二十萬斤」,非「白金二十萬斛」!見《宋會要》,蕃夷七之一,頁7841。
- 第19條,應為「錢五千貫」,非「錢五百萬」!見《宋會要》,蕃夷七之一,頁7841。
辨誤七
頁
56云:宋太祖攻伐南唐,本是師出無因。不論南唐十多年來再怎麼小心翼翼地服侍北宋,也無濟於事。正如王稱在《東都事略》中所記:當宋兵圍金陵,南唐危急時,後主派徐鉉入汴京求緩師,但宋太祖卻明言:「天下一家,臥榻之側,豈容人鼾睡?」
60註60云:
見王稱,《東都事略》(台北:中央圖書館重印,1990),冊1,卷23,頁402。
謬誤處見「烈祖部份」辨誤一。
綜合評論
南唐雖只是五代十國時期的一個地方政權,且只有短短三十九年歷史,但在中國歷史上卻有著一定的歷史地位。以往南唐因傳統史學的正統觀念而不受史家重視,故其研究一直是中國歷史上較弱的一個環節。不過,近十餘年來,大陸地區已有部份學者致力於南唐史的研究,無論在政治方面的人物介紹與黨爭,或是文化方面的教育與藝術,多已有專文討論,填補了以往的空白。其中以任爽用力最多,不但已發表多篇論文,更在1995年出版了《南唐史》一書,對南唐歷史有全面性與系統性的探討。
但很遺憾的,陳葆真教授似乎對大陸地區的南唐史研究動向不太清楚,以致在其一年一篇的力作中仍犯下許多謬誤。而綜合陳教授已發表的三篇南唐史論文,個人覺得在研究方法方面,陳教授亦有不少可議之處:
- 忽略其他重要史料,如成書最早的《舊五代史》,以及《宋會要》、《新五代史》、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、《宋大詔令集》、《全宋文》等書,由此可見作者掌握與運用史料的能力有待加強。
- 忽略大陸以發表的專著與相關論文,可見作者之閉門造車。
- 文中許多史事的來源,竟然大量引自清人周在浚《南唐書注》、劉承幹《南唐書補注》,甚至時人夏承燾的《南唐二主年譜》,而不引用最早的史料,以致才會發生以上諸書錯,「陳文」亦跟著錯的事例。
- 對涉及的南唐史事未做進一步的深論,而沿襲舊說,從烈祖之籍里到後主之死因,以及科舉、書院等事皆是。
- 對於相關史書未做比對的功夫,不能辨別史料,以致竟引用錯誤史料。
感想
- 台灣大學藝術「史」研究所的史學訓練似乎嚴重不足!歷史系所科班出身的陳葆真都如此了,更遑論雜牌出身的傅申、石守謙二人!由此可見,所謂的台大藝術史研究所,只有「藝術」沒有「史」!(應該改名了!)
- 老師的水準都如此了,如何要求學生?曾聽聞藝研所學生抱怨老師要求很嚴,怪哉!老師程度都不好了,如何有臉嚴格要求學生?反言之,又有何人來嚴格要求老師?我只好來跳火坑了!
- 這種毫無創見、謬誤連連的論文,卻能年年刊登於藝研所自家刊物《美術史研究集刊》之上,這代表了《美術史研究集刊》審稿不嚴(審稿人的水準亦極差,搞不好連審都沒審,所謂審查只是幌子!),刊物水準亦可想而知了。台灣學術刊物品質參差不齊,學術研究水準日益低落,原因之一就是有太多專刊自家人爛文章的自家刊物!
- 據陳葆真〈後主〉一文預告,其後主研究仍有其他單元將「依次陸續刊登」(頁46。還沒寫完就已保證會刊登,這個馬腳可真明顯!),為避免陳教授繼續強姦李後主,吾人仍將繼續監督陳教授所撰相關論文。
「引狼入室,固非他們之福,然而放虎歸山,難道是他們之福嗎?」僅以吾師李敖三十五年前,致其師姚從吾信申所言,與藝研所教授共勉。
結論
哥哥和妹妹作完之後
妹妹說:哥,妳的技術比爸爸還好ㄟ!
哥答曰:媽媽也這樣說ㄟ!因此,本文的結論就是:去他X薑是老的辣!有些老薑根本是爛薑!